鴞鳥 卷十二 第十二篇
長山縣有個姓楊的縣令,極為貪婪。康熙乙亥年間,朝廷在西部邊疆用兵,購買民間的騾馬運送軍糧。楊縣令以此為藉口,大肆搜刮,將地方上老百姓的牲畜搶了個乾淨。
周村是商人雲集的地方,每逢市集,車水馬龍。楊縣令率領手下兵卒,明火執仗,在集上搶奪了不下數百頭牲畜,各地商人,無處控告。 當時山東各縣縣令都因公務一起到省城裏。正好益都縣的董縣令、萊蕪縣的范縣令和新城縣的孫縣令在旅店裏會聚在一起。有兩個山西商人在門外大聲喊冤。原來,兩位商人有四頭健壯的騾子,被楊縣令搶走了,出門在外,又遠離家鄉,丟失了財產,沒法回家,懇求各位老爺幫忙講情。三個縣令覺得他們可憐,答應下來,於是便一塊去拜訪楊縣令。楊縣令置酒款待。酒席上,三人說明來意,請楊縣令還給商人騾子,楊縣令不聽。三人苦勸,楊縣令忙舉杯勸酒,不讓他們說下去,說:“我有一個酒令,不能對的罰酒。這個酒令必須是說一個天上的東西,一個地下的東西,還要說個古人。左問手拿什麼東西,右問嘴裏說什麼話,隨問隨答。”自己先行令,說:“天上有個月輪,地下有個崑崙,有個古人叫劉伯倫。左問手拿什麼東西,回答是‘手持酒杯’,右問嘴裏說什麼話,說是‘酒杯之外的事不要提’(1)。”范縣令接著說:“天上有廣寒宮,地下有乾清官,有個古人叫姜太公。手持釣魚杆,嘴裏說是‘願者上鉤’(2)。”孫縣令,說道:“天上有條天河,地下有條黃河,有個古人名叫蕭何(3),手拿一本《大清律》,嘴裏說是‘贓官贓吏’。”楊縣令一聽,臉上不自在,沉吟了一會兒。說:“我又有了一個:天上有座靈山,地下有座泰山,有個古人叫寒山。手裏拿把掃帚,說是‘各人自掃門前雪’(4)。”三人互相看看,臉上都蠻尷尬。 忽然,一個少年從門外昂然進來,衣著華麗整潔,對四人舉手行禮。大家一塊請他坐下,拿大杯酒讓他喝。少年笑著說:“酒先別喝。聽到各位大人正行酒令。我也湊一個。”大家便請他說,少年說道:“天上有玉帝,地下有皇帝,有個古人是洪武朱皇帝,他手持三尺劍,說是‘贓官應該剝皮’(5)。”大家大笑。楊縣令憤怒地罵道:“那裡來的狂徒竟敢如此!”命羞役抓起來。少年一躍,跳到桌子上,變成了一隻鴞鳥,沖簾飛出,落到院子中的樹梢上,回顧室內。口裏作人笑聲。主人忙拿東西打他,鴞鳥笑著飛走了。 異史氏說:“徵購騾馬的事情,各個縣令都搜刮很多,都是幾千幾百的算。可是長白山外,買賣騾馬的商人卻沒有幾個。聖明的天子這麼愛惜民力,拿個東西一定要付錢,怎麼知道辦事的人這樣的殘害百姓!鴞(6)所到的地方,人人偷怕聽到他的笑聲,認為不吉利,不過這一次的笑聲那麼好,跟鳳凰歡唱有甚麼差別呢!” 註 1.酒杯之外的事不要提︰劉伶,字伯倫,晉代沛人。與阮籍、嵇康等友好,時稱竹林七賢。劉伶縱酒放達,有《酒德頌》,自稱“惟酒是務,焉知其餘。這裡叫其他縣令只管喝酒不管其他。 2.願者上鉤:傳說姜太公釣于渭濱,直鉤不設餌。明葉良表《分金記·強徒奪節》:“自古道,姜太公釣魚,願者上鉤。不願,怎強得他?”意謂無法勉強。 3.蕭何︰蕭何制定漢初法律,這裡講贓官違犯大清律。 4.各人自掃門前雪︰這裡叫其他三位縣官不要管別人的事。 5.贓官應該剝皮︰朱洪武(明太祖)處罰贓官的方式就是殺頭剝皮。 6.鴞:俗稱“貓頭鷹”,被認為是不祥之鳥。諺云:“不怕貓頭鷹叫,就怕貓頭鷹笑。”謂笑則主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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