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氏婦 卷十一 第廿四篇
凡是大兵所到的地方,他們的危害比盜賊還要厲害,因為人們還可以把盜賊當仇人看,可是不敢把士兵當成仇人。士兵和盜賊稍有一點兒區別,就是他們不敢輕易殺人。
康熙十二年,吳三桂、尚可喜和耿仲明發動叛亂,南征的大兵駐紮在兗州,城裏的雞犬房舍被搶劫一空,婦女都被姦污。當時陰雨連綿,田地積水變成湖泊,老百姓無處藏身,划著筏子躲進高粱叢中,大兵知道後,就光著身子騎著馬,到水裏去搜尋姦淫婦女,很少有婦女能倖免。 可是有一個張姓婦人沒有躲藏,公然留在家中。她家有一間廚房,夜裏她和丈夫一起挖了一個幾尺深的坑,上面堆上茅草,薄薄的蓋上一層,上面又加上一床草蓆,好像是可以睡覺的地方。張氏婦自己在灶前做飯。有大士兵來,就出門應答。有兩個蒙古兵想要強姦她,張氏婦說:“這種事情,怎麼可當著別人的面做!”其中一個微笑著,說了些聽不懂的話走出來。張氏婦和他一起進了廚房,指著草蓆讓他先上去,那蒙古兵一上去,就掉到坑裡,張氏婦又另取來草蓆薄薄地蓋在坑口,故意站立坑邊,引誘另一個蒙古兵。過了一會兒,另一個又進來,聽到坑裏有人呼號,卻不知在什麼地方。張氏婦笑著招手對他說:“在這裏。”那個兵一踏上蓆子,也掉進了坑裏。於是張氏婦往坑裏扔進許多柴火。火越燒越旺,連屋子都燒著了,張氏婦才出來喊救火,等火撲滅以後,被燒焦的屍體發出臭味。有人問是怎麼回事,張氏婦說:“有兩頭豬怕被大兵搶走,所以藏在坑裏被燒死了。” 從此以後,張氏婦搬到離村子幾里的大路旁沒有樹木的地方,坐在烈日下做針線。村子離郡城很遠,士兵來時大多騎著馬,頃刻間來來去去,他們笑著說一些聽不懂的話,雖然很多都聽不懂,大概是些調戲的話。但是這裏離大路不遠,又沒有東西可以遮蓋身體,他們只好走了,這樣過了幾天,張氏婦都沒有問題。 有一天,一個士兵來了,是個極其無恥的人,就在光天化日下想強姦張氏婦。張氏婦面帶微笑,不很拒絕,悄悄地用針去刺他的馬,馬就大聲地呼氣嘶叫,士兵於是把馬韁綁在腿上,然後過來抱張氏婦。張氏婦拿出大椎子猛地刺向馬的脖子,馬疼得立刻狂奔起來。士兵因為韁繩綁在大腿上,解不下來,被馬拖著跑了幾十里以後,才被其他士兵把馬捉住。再看那個士兵的頭和身體已經不知道到那裡去了,只剩繩上還綁著的一條大腿。 異史氏說:“張氏婦妙計迭出,沒有失身於兇悍的大兵。張氏婦真是賢良,聰明機智地保持了自己的貞節!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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