潞令 卷六 第一篇
宋國英,是東平縣人,以教習資格被任命為潞城縣令。他上任後,非常貪婪暴虐,尤其是催逼賦稅,最為殘酷。被他用棍子打死的老百姓,常常橫七豎八地躺滿了縣衙大堂。我的同鄉徐白山有一次路過潞城縣,見他如此橫暴,便諷刺他說:“你作為百姓的父母官,威風氣焰竟到了如此程度嗎?”宋國英揚揚得意地說:“不敢,不敢!我官雖小,但到任一百天,已打死五十八人了。”
過了半年,宋縣令正在伏案處理公務,忽然瞪著眼站了起來,手腳一頓亂搔,像是與人撐拒的樣子,嘴裏連連說著:“我有罪該死,我有罪該死!”衙役把他扶進後堂,一會兒便一命嗚呼了。唉!幸虧還有陰曹地府在管理著人世間的事情,不然,像宋國英這樣狂顛的“父母官”愈多,“政績卓異”的名聲也就傳更開了,流毒還有窮盡嗎? 異史氏說:「潞縣這個地方,民風剛毅,所以這地方的鬼也厲害。現在有一個官在上面發號司令,一定有一兩個卑鄙的人,逢迎拍馬舐著這些創口。當勢力旺盛的時候,不斷奪取百姓的財物,供他揮霍;當不得意的時候,又壓榨受害百姓,去歌功頌德。不管好官壞官,每一任官,一定有這兩件事。上位的人一天不離開,那麼下面的不敢不順從。積習相傳,沿襲成為陋規,大概也會被潞城的鬼取笑吧!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