姬生 卷十二 第廿四篇
南陽有一家人,姓鄂,家裏遭受狐患,金錢、雜物經常被狐盜去。如果觸犯他們。作祟便更加厲害。
姓鄂的有一個外甥姓姬,是一個放蕩不羈的書生。姬生來到鄂家向狐禱告不要再鬧,狐不聽;又禱告狐捨了外祖家到自己家去,狐還是不聽,眾人都笑起來。姬生說:“他們既然能夠變幻,必定通曉人情。我持之以恆地引導他們,早晚都能引入正果。”於是,沒隔幾天就到鄂家禱告一次。雖然不大見效,但姬生一到鄂家,狐狸就不擾亂了。因此,鄂家就常叫姬生住在他家。姬生住在外祖家,夜裏就對空禱告,執意要求見狐一面。 一天,姬生回到自己家,獨自坐在書房裏,忽然見房門慢慢地自己開了。他忙站起來恭敬地說:“狐兄來了?”可是寂靜無聲。一夜,門又自開,姬生說:“倘若是狐兄光臨,是我禱告求來的,何妨叫我見一面?”仍是寂靜無聲。這夜,姬生桌子上有二百錢,到了天亮就不見了。第二天晚上,姬生又增加了幾百錢放在桌子上。半夜時分,聽見布簾子響,姬生忙說:“狐兄來啦?我已準備下幾百銅錢給你使用。我雖家裏不富裕,但也絕不吝嗇。若有急用,不妨明說,何必盜竊呢?”稍等了一會兒,去看了看錢,只拿了二百去。姬生把餘下的錢仍放在原處。但是一連幾夜沒有再丟失一文。姬生有隻熟雞,打算請客用,可是忽然丟掉了;到了晚上,姬生又準備了酒給狐喝。從此,狐就不再來了。 鄂家的狐患仍和以前一樣,姬生又去禱告,對狐說:“我準備了錢你不要,準備了酒你不喝,我外祖年紀老了,身體又不好,請不要不斷騷擾?我特地備下不太豐盛的一點禮物,到夜裏任憑你自己拿,願拿什麼就拿什麼。”於是準備了十千錢。一罎子酒,兩隻切好的雞,擺在桌子上。到了晚上,姬生躺在一旁守著,可是整夜沒有一點動靜,錢與禮物一點也不少。然而,狐卻從此絕跡了。 一天,姬生晚上回家,一開門,見他的桌子上放著一壺酒和滿滿一盤煮好的雞肉,四百錢,還用紅線串著,就是前幾天丟掉的那些東西。心裏明白這是狐來報答他。走向前去聞了聞酒,酒味很香,倒出來看了看,酒色碧綠,喝了一口,味道很醇。及至一壺酒喝完了,覺得也半醉了。這時,心裏忽時產生了貪財的念頭,想要作賊偷東西。於是便開門出去。村中有一富戶人家,他就去跳牆當賊,這家人家外牆雖然高,但姬生一下就上去,猶如長了翅膀一樣。進到財主的房子裏,偷了貂皮衣服、金鼎等東西,拿回自己家裏,放在床頭上,這才上床睡覺。到了天亮,他便帶著這些東西到裏屋給他妻子看。他妻子問他,姬生吞吞吐吐地說了,而且很高興。他妻子驚駭地說:“你素來剛正,怎麼忽然做起賊來?”姬生一點也沒感覺,向妻子述說狐通人情。他妻子才恍然大悟地說:“你這是喝了狐酒,中了毒。”想起丹砂可以祛邪,妻子就研細了丹砂加到酒裏,叫姬生喝了。稍待一會,姬生忽然失聲大叫:“我為什麼做賊!”他妻子急忙代他解釋了其中的緣故,姬生懊悔不已。 財主被盜後村裏村外到處都在傳說。姬生聽說,整日吃不下飯,睡不著覺,不知怎麼辦好。他妻子替他想辦法,叫他趁夜裏把偷來的東西隔牆拋進財主家的院子。姬生照辦了,財主家又得到了丟失的東西,這件事也就解決了。 姬生參加歲試,考了第一名,又被推舉為品行優等生,加倍受賞。到了受賞的那一天,官府的屋樑上貼了一張帖子,上寫:“姬某作賊,偷某家裘、鼎,甚麼叫品德優秀?”屋樑很高,不是隨便就能貼上去。考試官心裏納悶,就拿著帖子來問姬生。姬生愕然不知所措,心裏想,這個事除了我妻子知道外,別人沒有知道的,況且官署中戒備森嚴,那裡能進來貼這個帖子?恍然大悟地說:“這事必然是狐做的。”便詳細地毫不隱瞞地說了以前的經過。考試官很讚許加倍獎賞了他。 後來姬生常想:我並未得罪狐狸,牠所以屢次要陷害我,恐怕是因為小人不甘心獨自做小人,一心要拉別人下水吧! 異史氏說:“姬生想引導偏斜進入正道,而反被邪魔誘惑;狐的本意不見得很壞,可能是姬生以平和的處理來誘導狐,狐也用同樣方式戲弄他;可是如果不是本身天性善良,家裡又有賢慧的妻子。幾乎比原涉(1)說的︰“一家大小只要一不小心被陷害,就沒辦法自拔。”還要糟糕,啊!真是可怕!” 吳木欣說:“在康熙皇帝的甲戌年間,有一個舉人擔任浙江的縣令,點名稽查囚犯。有一個竊盜犯臉上已經刺過字了,慣例是釋放驅逐,可是縣令認為“竊”字是一般筆畫簡單的俗體字,不是正式文字,要求刮掉;等傷口好了再依照規定的筆畫重新刺字。小偷隨口說了一首七言絕句:『手把菱花(2)仔細看,淋漓鮮血舊痕斑。早知面上重為苦,竊物先防識字官。』獄卒笑他說︰“詩人不去求取功名,反而做小偷?”小偷又做了一首詩回答:『少年學道志功名,只為家貧誤一生。冀得貲財權子母(3),囊遊燕市博恩榮。』從這個觀點看,秀才做小偷也是想要當官。狐狸讓姬生有本事做官,可是姬生反而後悔被害。真笨啊! 呵呵!” 註 1.原涉:原涉,字巨先。漢代茂陵人。祖父官二千石,父為南陽太守,原涉官穀口令。別人曾譏笑他官位低,並批評他“自放縱,為輕俠之徒”。原涉回答說:“子獨不見家人寡婦邪?始自約敕之時,意乃慕宋怕姬及陳孝婦,不幸一為盜賊所汗,遂行淫失,知其非禮,然不能自還。吾猶此也。”見《漢書·遊俠傳·原涉》。 意謂一旦失足,則不能自止。 2.菱花:鏡子。 3.權子母:放債、經商均可稱“權子母”;此指出資捐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