汾州狐 卷二 第卅二篇
汾州通判朱公,居處多狐狸。朱公晚上坐屋裡,有女子往來燈下,剛開始以為是家人,沒注意;等到抬頭,竟不相識,而容光豔絕。心知是狐狸,而愛好她的姿容,立刻叫她過來。女郎停步笑說:「那麼大聲喊人,誰是你的奴婢?」朱笑著站起身道歉並請女郎就坐。於是跟他款款密語,就像夫妻一般。有一天忽然跟朱說:「你命裡該升遷,我們快分手了。」問說:「甚麼時候?」回答:「就在眼前。不過賀客剛來,弔喪的跟著到,不能做官。」三日後,升遷通報果然來了。次日又立刻傳來母親的訃聞。朱公卸任奔喪,想跟女郎一起回去。狐狸不同意。女郎送朱到河邊。朱強邀女郎登船。女郎說:「你不知道,狐狸不能越過這條河。」朱不忍離別,在河邊戀戀不捨。女郎忽然離開,說要拜訪一老朋友。一會兒回來,立刻有客人來回訪。女郎私下跟客人聊。客人走了才見朱,說:「請馬上登船,我送你過河。」朱說:「不是說不能過河,現在為什麼可以?」說:「剛剛來的客人就是河神。因為你的原因,特別請他幫忙。他限我十天往返,所以可以暫時過去。」於是一起過河。到第十天,果然道別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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